在建筑电气工程中,电缆保护管的使用范围如下:
(1)当大连玻璃钢管道电缆穿过建筑物、隧道的楼板或墙壁时或电缆埋设在室内地下时需套装保护管。
(2)电缆从沟道引至电杆、设备,要在室内行人容易接近的地方、距地面高度2m以下的一段电缆装设保护管。
(3)电缆敷设于道路下面或横穿道路时需套装保护管:
(4)从桥架上引出的电缆,或者装设桥架有困难及电缆比较分散的地方,均在敷设的电缆上套装保护管。
敷设要求
(1)电缆与热力管道(沟)平行、交叉时,电缆应穿石棉水泥管保护,并应采取隔热措施。
(2)直埋电缆敷设时,应事先埋设好电缆保护管,待电缆敷设时穿在里面,以保护电缆管免受损伤及方便更换和便于检查。
(3)敷设在铁路、公路下的保护管深度不应小于1m,管的长度除应满足路面的宽度外,还应在两端各伸出2m。